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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景兰 在1999年7.20期间,在高压和残酷迫害下我曾违心的说过“共产党不让炼了,就不炼了”还说过“7.20以前就不炼了”,还给街道居委会写了“修炼法轮功的说明书”,另外在我的社会活动中,工作中也说过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一律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3/1002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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