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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如贵 99年7月底,单位工会主席通知炼法轮功的要交书。我交了经文和法解,同时还写了一份“保证书”。2000年,公安局的邪恶叫我去,在它们写的材料上,签字并按了手印。声明:我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3/1002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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