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沃晓红、张文红
在拘留所期间,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保证,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2/15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