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姜淑娥 在江魔头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早上在外炼功,被派出所抓去,逼迫不让炼,我没答应,后又做笔录让我签字,我签了,签完后就后悔了。在此严正声明我所签的字作废。我只听师父的话,走师父安排的路,慈悲救度众生,做好三件事,不负师父的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3/10027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