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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秀华 99年在邪恶的迫害下,我说过“不炼了”,我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2000年在去天津的车上,恶警强迫骂老师,不骂不让上车,在这种情况下我骂了老师。我现在郑重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3/1002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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