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原北京、现华盛顿DC金有明
我于1999年7月20日以后,公安的逼迫及压力下交了法轮功书籍,给邪恶势力迫害大法钻了空子。在此郑重声明我交书一事是错误的。我愿以我以后的行为加倍弥补我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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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5/72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