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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欧琼香 由于我有太强的执著,导致在魔难中被迫写了不该写的“三书”,说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我愧对师父,在此向师父认错。并郑重声明:过去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洗刷污点。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3/1002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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