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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余建妮 因为没有放下对情的执著,做过违背大法的事情。在此郑重声明:以往对家人不论口头、书面等所做的“保证”及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按大法的标准归正自己,从新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3/1002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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