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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崔俊荣 在九九年七--八月份时,由于我法学得不深,心性把握的不好,违心地在派出所早已写好的“保证书”上签了字,现在我认识到了这是很严重的错误。所以现在我郑重声明签过字的“保证书”彻底作废。今后我一定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做一个好弟子,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3/152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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