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桦
本人在受到严重迫害时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3/100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