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培梅、贾照美
我们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3/152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