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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靳振华

    99年7月26日居委会来了几个人说:有人检举我炼法轮功,让交大法书,师父的法像,横幅等。当时由于私心,怕心太重,很不情愿的交了几本大法书。他们又说让把“公安六条”抄一遍送到居委会,没去交。结果他们来要了,只好给了他们。大约在2002年~2003年之间,他们又把我老伴(老伴不修炼)骗到居委会去填写问答卷,让签我的名字(过了一段时间老伴才告之这些事)。在此严正声明,我所抄“公安六条”内容,别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我的名义所签之任何材料,均不是本人意愿所为!全部作废。今后我会加倍努力,尽我最大可能去弥补这些损失,学好法,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4/100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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