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丽华 99年7月21日,我和同修一起進京为大法上访。在火车站被市公安局抓回关了一天,到晚上送回派出所,在高压下,因为学法不深,有怕心存在,口头说“不炼了”,心里却想回家偷着炼,在被街道非法关押12天里,因老伴病了,街道书记要求我:“只要你写不上北京上访,就让你回去看你老伴”。因为当时人心太重,被情所带动,我写了“不上北京上访”的保证书,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现在我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写全部作废。从今以后,我加倍弥补所做错的一切,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4/10028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