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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翠华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在邪恶的迫害下,单位领导写了一份“保证书”拿到我家让我签名,我坚持不签,孩子怕邪恶迫害我,就替我签了名。这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为此,我特此声明以前向邪恶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邪恶安排,一切听从师父的安排。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4/1002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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