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宋淑春

    我1999年得法。99年7.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由于学法不深有怕心,我把二本大法的书交给了派出所,过了不长时间派出所恶警又来到我家要户口和身份证,当时有怕心,就交给了他们。那是耻辱,是给大法抹黑。特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4/100282.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