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锦芳 2000年上半年,在邪恶对大法的疯狂迫害下,我由于学法不深、正念不强,在邪恶自编的攻击法轮功的文件上被逼签名并按了手印。现在回想起来,这件事不仅给自己抹了黑,更严重的是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和负面影响。通过学法,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执著。特此声明: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做好三件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4/10028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