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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凤梅 我是1997年得法的,自得法后没吃过一片药,没打过一次针,给我身心带来了健康和快乐,给家庭带来了幸福。我以前做过违背大法的事。现声明自己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偿还,走好正法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4/1002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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