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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龚碧琼 我曾在看守所里违心的配合了邪恶的要求,多次按了手印、签了名,并在高压下出卖了自己的同修,这是我修炼道路上的耻辱和污点。在此我严正声明:在看守所里所写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一定以法为师,紧随师尊,坚定实修,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4/1002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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