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進娟 1999年7月20日后,我被街治保员叫到大队看诽谤大法、诽谤师父的电视,让签字,就违心的签了字。现在郑重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4/10028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