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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传梅 我曾经被恶警和家人逼迫下写了一句对大法不敬的话。还有一次给孩子改名,到派出所去,所长逼问我是否还在炼?我正念不强就应了一句“不炼了”。在此我要严正声明以前所讲、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我的过失,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4/1002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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