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秉秀 我是1996年得法的,在2004年3月份被非法劳教三年。在非法劳教其间被洗脑,违心写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论。特此声明在劳教所写的和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4/10028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