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辛爱芬、张秀英
以前我及家属写的保证书、决裂书及一切不利于大法的、不利于师父的话,现声明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2.4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8/88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