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江志国 在我不明白大法的真象时,2000年我替岳母写过的保证书”,声明作废。现在我明白这法是救人的,是宇宙的真理,弥补过失,坚决制止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4/10028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