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菊英、胡云珍
过去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我一定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4/100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