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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喜兰

    我从99年正月十六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99年7.20以后,江××与邪党互相利用非法镇压法轮功,邪恶铺天盖地而来。邪恶曾几次迫害我不准修炼法轮功,要我保证。我在2000年5月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写了“不在外头炼,不出城关,不上北京”。造成了修炼的污点,而且给大法造成了损失。我真悔恨。我严正声明,在邪恶的高压和欺骗下所说所写的“三条”作废。从99年7.20非法镇压开始到现在有五年多时间,我被抓了四次,办洗脑班一次。在这五次被迫害中,邪恶对我的精神折磨,肉体摧残,经济敲诈,形成了可恶的高压迫害,每次被抓要多次审问(一个月连审十几次,平均二天一次),不配合邪恶,它们就用电棍电、警棍打、用吊铐吊、戴手铐脚镣,或不准吃饭、睡觉、上厕所,造成精神紧张,长期失眠,大脑受到严重刺激,记忆力严重衰退,眼睛视力下降,头脑发晕。在这种高压迫害下,神志不清,还有人心的干扰,出卖了功友,铸成大错特错,我特此声明在邪恶欺骗和高压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证实大法,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5/100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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