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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金秀

    我是1997年10月份得法的,由于自己学得不精進,不扎实,不能完全在法上认识法,在迫害期间符合了旧势力,做了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情。严正声明:在迫害期间,我违心的按的手印和别人代笔写的“保证书”等一切,全部作废。抓紧时间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证实大法,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5/100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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