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罗秀兰 我98年因有食道病而炼大法,得法后不但食道病好了,一身的小毛病也全好了。2000年我去北京上访,当地派出所罚款五千元,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于2002年11月份半夜又被当地派出所把我抓走,还抢走了大法的一些书及资料和法像,把我送到看守所,还说要劳教我,家人知道后凑了一万四千元,强把我接回家。过了一个多月又去抓我,老伴吓坏了,就把我送去亲戚家了,家人接我时不知写了什么“保证书”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5/10028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