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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为义 我因学法不精進,在邪恶迫害法轮大法的初期,当时街道社区要求,凡修炼法轮功的学员都要写“认识”,我就违心的根据当时报纸公布的“共产党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要求写了个所谓的“认识”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一律作废。我要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抓紧做好正法时期的三件大事,完成大法弟子在正法时期的历史使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5/100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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