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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俊霞 由于学法不深,2002年被当地派出所绑架走,被逼迫下说“不炼了”,并且被罚款1500元。回家后,通过学法才悟到,我的言行不符合大法的要求。现在我严正声明:我所说过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洗刷污点。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5/100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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