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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桂兰 99年7.20邪恶非法镇压大法以后,派出所的人来我家说不许炼法轮功,当时我没有认清迫害真象,就在他们写好的东西上签了名,给自己修炼的道路上留下了污点,辜负了师父的慈悲苦度。我现声明:以前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作废。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洗刷污点。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5/100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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