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大英 通过学法,认识到面对邪恶迫害时自己的所作所为不纯正,实际上是为蒙混过关。在此,本人严正声明:在派出所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所有言行全部作废。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洗刷污点,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5/10028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