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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俊波 我修炼大法受益非浅。在2000年6月22日因证实大法,被市拘留所拘留。同年12月9日,因去北京证实大法又被市拘留所拘留。就在今年(2001年4月11日晚在发真相传单,贴”法轮大法好,是正法”等,被当地查夜农民发现后送入看守所。在此期间由于放不下执著,思想溜号,一时被邪魔钻了空子,亲情关没有过去,于5月12日不情愿的写下了“书面保证”。事后本人痛悔不已,为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特此声明所写下的“书面保证”作废,决不辜负师父严肃的教诲与慈悲苦度,加大力度,赶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6/153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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