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芬
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一切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5/100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