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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谭丽云

    99年7月23日,被绑架,拘留9天,由于得法晚,学法不深,就是知道法好,在证实法上完全用了人的思想,觉得在看守所又不能学法,骗它们,我心不动,就这样给邪恶写了“保证”。99年12月26日,去北京上访,被绑架,被当地接回后,非法判劳教三年送入劳教所,2000年7月由于受邪悟者的影响,受自己的怕心和执著圆满的心的带动走入了邪悟,由于显示心被邪恶所利用,干了许多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帮助邪恶给别的学员洗脑,还向邪恶保证“死也不炼法轮功”,还写过“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决心书、揭批书”。 2001年5月29日被非法拘留,2001年9月29日我被判所外劳教三年,但必须在它们所写的9条上签字,在丈夫的威逼下,在常人心的带动下,加上正念不足,我向邪恶妥协了。2002年7月由于不配合邪恶办的洗脑班,再次被非法拘留,由于不配合,绝食11天,被放回,当时丈夫和恶警强行按上了我的手印。2002年9月2日,又一次非法把我从家中绑架到看守所,我绝食9天后,被送往劳教所,在邪恶的迫害中,由于怕心太重,渐渐的被常人心所带动,违心的做了自己明知是错的事,有辱大法,愧对师父。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摆脱邪恶旧势力控制,不断精進,加倍弥补,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6/100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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