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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朱卫华

    2002年我转车,可能是自己大意,在候车室里,恶警从我随身书包里发现了大法真象资料、大法书、磁带。这些已装满整个书包,由于自己有怕心,当时没有承认自己就是法轮功学员,真象资料等,都说是在车上拣来的,从车站值班室到车站派出所到车站看守所,大概有了三四天时间,每天审问多次,一口咬定拣的,当然少不了挨打……后来它们通知县公安局,当地派出所所长、镇政法委书记说它们花了两千多元买回了我,后来我被带到县刑警队审问,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三十八天,我家被它们抄过,没有抄到大法书籍。从看守所出来后,在地方派出所里,邪恶要我写了今后“不准看大法书、不准学法轮功”字句,作废。今后我要加快精進,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6/100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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