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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马键华

    我于95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我在2000年去北京信访局上访时,在信访局胡同口被家人挟持回来,由于当时看到上访者根本无法合理上访,整条胡同全是警察(便衣)。所以认为他们不讲道理,用不着跟他们说了,自己回家坚定的炼下去就行了。回家后,在这种错误思想指导下,给单位领导写了“不会去北京,也不会再上北京上访”等错误保证。严正声明:自99年7.20后,我所说、所写、所想的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6/100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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