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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玉君

    我是97年得法的。2003年4月5日因做真象被本镇派出所绑架,在询问笔录时被打耳光,第二天被送到县公安局,再次被审问,第三天被送县看守所,由于家人给恶人送了10000多块钱,一个月后被转到拘留所,在拘留所关押1个月后,被判1年监外劳教,2004年4月5日期满。在这次被绑架劳教过程中,我在询问笔录上盖过手印(恶警签的字);在出看守所时签过字;在出拘留所时签过字,写过“不放真象资料”的保证;期满时家人代签过字。严正声明:我盖的手印,签的字,写的“保证”和家人代签的一切,全部作废。决心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6/100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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