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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保华

    在99年7月,江××在对法轮功迫害时,单位让每一个人表态,由于当时我学法不多,对法没有深刻的理解,我也写了不该写的话。在2001、2002年,在我本人没看内容的情况之下,单位领导又令我在“综合治理责任书”上签了字。后来有人告诉我上面有:“不许炼法轮功的要求”。我发现上当了,便决定撤销签字,结果单位不干。严正声明: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从今以后,我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6/100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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