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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季新芳

    2001年我爱人为证实大法進京上访而被单位和恶人非法劳教。在劳教所我爱人血压高达210,劳教所让保外就医,单位拒绝。后来我去劳教所办了手续把我爱人接了回来。2002年9月,劳教所搞所谓“回访”时,我在“不参加法轮功活动”的表上签了字。签后我特别后悔,一直对此事内疚。现在我认识到这是错误的,是配合了邪恶。现在我严正声明:签字作废!今后一定多学法,走正自己的路。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6/100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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