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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发梅

    我修炼法轮大法已有7年,自从1999年7.20以后,我被非法关押四次,被非法抄家,其中一次被非法抓進洗脑班半个月,非法罚款600元,最后一次恶警把我抓去逼我说出同修,我不说,恶警恼羞成怒,把我毒打一顿后,关進了看守所四个月。几个恶警和“610”的一个头子抓着我的手按了手印,还骗我在一张白纸上签了字。现在严正声明这些签字和手印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紧跟师父走,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6/100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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