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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传香 因为学法不深,心性不高,在7.20后不久,派出所叫我在他们写好的本子上签字,内容是:“不到外边炼功。在家炼他不管”。我就写上了我的名字。他们把我的书和炼功带拿走了。对不起师父的苦度。严正声明:自己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走师父给安排修炼回家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6/1002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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