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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周德兰、万先娥 2000年6月我们去北京证实大法,回来后派出所恶警逼迫我们写“保证”,由于当时对法理理解不深,又有怕心,就违心的写了“保证”,按了指纹。特此声明,过去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并决心做好三件事,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6/1002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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