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美凤 自从1999年7.20迫害大法后,我曾被迫在“三书”上签过名、按过手印,特别是2003年在洗脑班上违心的所说、所写,对不起师父和大法。因此严正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6/100283.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