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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聂代敏

    我是法轮大法弟子,因99年10月22日去北京上访,而被当地派出所非法行政拘留15天,在被逼迫下违心地写了所谓的“保证书”。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也绝对不能干的事。深感痛悔,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特此严正声明:写的所谓的“保证书”作废。在今后的正法修炼中一定要坚修大法心不动,用实际行动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7/15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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