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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淑华、李淑英、陈桂芹 在过去的一年多邪恶破坏法的日子里,在拘留所、街道办事处曾经违心的写过保证,做过口头保证,别人也曾代笔写过保证,做出了不符合真修弟子的事,没有认清自己的假保证会给大法带来损失,给世人造成对法的误解,我们为“得了法却不能证实法”的行为而惭愧。以后一定加倍弥补,挽回自己给法带来的损失,证实大法,违护大法! 现声明所有不利于大法的言论通通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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