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佩凤 我是1998年11月修炼法轮功的,由于自己学法不精进,99年7月22日以后,厂领导多次到我家要大法资料,我交出一本《转法轮》,2000年6月中旬我和同修去展览馆,到火车站被公安局抓去写了“保证书”,2000年12月9日我进京正法被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因有怕心,写了“三书”,不符合大法的要求,我非常后悔,我现在严正声明以上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多学法,勇猛精进,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紧跟正法进程,实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8/15495.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