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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志杰 我是1996年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后身心受益。1999年7月20日大法受迫害后,我非常不理解,但在公安局、派出所、街道多方面的压力下,违心的写了“不修炼”的保证,还在街道和派出所签了字,说“不炼了”。事后非常后悔。严正声明:我过去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局面材料和一切言行,全部作废。我要紧跟师父坚修到底,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去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7/1005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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