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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戴连霞 我是在2003年6月份被恶人举报说我炼法轮功,派出所警察来我家时,我说“不炼了”,当时说完我就知道错了,通过学习师父的经文和阅读了近期明慧网文章,使我认识到了这是大错特错的。严正声明:我的口头“保证”,作废。今后我一定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7/1005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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