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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玲、代玉芝、白兰 我于1997年9月份开始学大法,在99年7.20以后,当地警察逼我写了“不修大法”的保证书,在此我严正声明:强迫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7/1005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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