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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冯津生 我于1999年7月23日上访被送东城看守所10天,后派出所接回,让我签字不炼功,不然不让走。我为了避开不签字装疯,家里人签了字,我得以回家。我现在悟到这是不好的言行。我现在声明凡是在这之前的,我不符合法轮大法修炼者标准的一切文字或言行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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